关于组织2015级、2016级高职学生(含五年制)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的通知 各系部: 按照《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课程重修管理规定(试行)》(豫水职院【2015】31号)的要求,请各系部通知并组织本系部相关学生申报重修课程,申报时间为3月6日到3月9日,按照学校的重修管理规定,补考后不及格的学生可以申请重修,重修课程10人或10以上的学校组织上课辅导,10人以下的跟随下届学生重修,学生自愿申请,经系部审核后统一汇总报到教务处,教务处组织学生到财务处交费。望各系部按时间要求认真组织,过期将不予办理。 附件:1.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 2.各系部重修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3月6日 javascript:journalDownload('/userfiles/file/重修通知.doc') javascript:journalDownload('/userfiles/file/系部重修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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