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按照《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奖励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豫水职院【2015】30号)的要求,请各系部通知并组织本系部相关学生申报奖励学分,申报时间为3月1日到3月8日,望各系部按时间要求认真组织,过期将不予办理。 附件:1.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学分奖励申请表 2.系部学分奖励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3月1日 javascript:journalDownload('/userfiles/file/系别奖励学分汇总表(1).xls') javascript:journalDownload('/userfiles/file/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学分奖励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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