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劳动教育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7日发布人:付明林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系部、相关处室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培养学生不断探索、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和爱岗敬业的劳动态度,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劳动观念,根据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要求,学院本学期计划组织开展2020级高职、2021级高职学生的劳动教育课程。

根据文件要求,本学期劳动教育课程0.5学分8学时(其中理论教育2学时,劳动实践6学时)。

一、理论教育

鉴于学院教室资源仅能满足日常教学安排,教室资源极其紧张。所以,本学期劳动教育理论课程要求各系部班主任、辅导员利用主题班会等形式,在班会课时间完成。

二、劳动实践

以各系为主导,由班主任、辅导员具体负责组织劳动实践。鉴于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校园封闭管理等原因。本学期劳动实践,以打扫教室宿舍卫生、打扫校园环境卫生、校内学雷锋活动、校内公益劳动、服务学校及系(部)大型活动(校园招聘会、校内学术会议、校内展览会、公共设施维护等)为主。

各系部也可围绕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劳动安全和劳动法规等方面进行设计,采用依托课堂教学动手实践、实习实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让学生参与真实的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增强职业认同感和劳动自豪感。

三、课程考核

1.理论教育部分由班主任、辅导员或任课教师根据理论教学内容以试卷或论文形式进行考核。该部分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25%

2.劳动实践部分由班主任、辅导员或任课教师根据有关要求组织每次课的考核,学期劳动实践成绩是每次劳动实践考核结果的平均值。该部分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75%

3.劳动教育的所有考核结果要按照教务处的相关要求及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四、其它要求

1.任课教师根据教学任务和计划安排,落实课程内容。任课教师需在期初制订劳动教育教学计划,拟定教学目标,规划劳动任务等。(《劳动教育教学计划表》见附件1

2.期末课程教学结束,任课教师要对整个学期劳动教育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劳动教育教学总结表》,分享交流教学心得,对学校完善劳动教育提出意见建议。(《劳动教育教学总结表》见附件2

3.各系需将劳动教育课程授课安排表发给教务处,以备后期检查使用。

4.各系负责《劳动教育教学计划表》、《劳动教育教学总结表》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将资料的电子版发给教务处备案。教务处会抽查相关纸质资料。

请各系部周密组织、结合实际具体实施、严格考评、落实监督。切实保障学校劳动教育课程教学工作有序、有效、平稳进行。


教务处  

2022316


附件1:《劳动教育教学计划表》

附件2:《劳动教育教学总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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