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外聘教师管理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6日发布人:付明林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系部:
外聘教师是我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保证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各系部要严格按照我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豫水职院[2015]100号)进行聘任和管理。为解决近几学期外聘教师存在的问题,现提出以下几点管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1.各系部在聘任前要组织应聘教师进行试讲(已在我校上课2学期以上且教学效果较好的除外),试讲通过后方能聘任,没有经过试讲或试讲不合格不能聘任,否则不予支付课时酬金;
2.外聘老师的聘任程序为:教学系部根据教学任务和本部门师资实际情况,在教学任务实施前提交学期外聘教师聘任计划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各系部外聘教师聘任计划汇总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并将审批意见反馈到各系部,然后各系部组织试讲和聘任,最后各系部将学期外聘教师聘任情况统计表报教务处备案;
3.各系部外聘教师聘任工作在每学期开课前一周完成;
4.若由于特殊原因出现中途更换老师的情况,则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任。
另外,各系若聘任校内非专任教师担任课程教学工作,也应按以上意见执行。
                            教务处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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