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管理,确保开学初各项教学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根据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工作安排,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9月8日-9月19日
二、检查内容
1.核查教学任务落实与教学基本文件(含学期授课计划、教案、课件、记分册、教材等)的规范性与完整性;
2.全面检查教室、实验实训室、机房等教学相关场所软、硬件运行情况;
3.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情况;
4.教师教学纪律执行和课堂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是否按时到岗、是否有教学违纪现象,是否进行学生考勤,平时成绩是否合理利用,记分册是否如实记录,课堂秩序是否良好等;
5.课堂教学效果。重点检查教师是否有照读教材、课件情况;课堂教学组织是否灵活有效,是否能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学生玩手机、睡觉人数等;
6.期初实训课程开展情况,指导教师是否在岗,实训资料准备、实训过程管理、实训效果等情况;
7.外聘、企业教师课堂教学情况;
8.离校学生岗位实习情况。特别是未按计划完成岗位实习的要查明原因,督促尽快完成;已完成实习的尽快完成实习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9.各系部上学期教学资料(课程授课计划、记分册、教师学期教学工作总结、试卷、实践教学资料、听课记录等)的收集整理情况;
10.学期基本工作量不足的专职教师情况。
三、检查形式
期初教学检查采用系部自查与学校抽查结合的方式开展。各系部负责组织本部门听、巡课安排,教务处负责组织巡查与抽查。检查形式包括巡课、听课,抽查教师授课计划、教案、记分册使用情况,现场查看教学资料等。
四、检查要求
(一)各系部教学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以及专业带头人需认真开展所负责部门的教学准备工作与期初教学检查组织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并抓好落实。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须及时反馈,或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及时进行处理,以确保教学秩序得以正常运行。
(三)对教学检查发现的任何违纪行为,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上报。
五、检查结果反馈与处理
(一)检查工作结束后,各系部需提交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填报《期初教学检查汇总表》(附件1)、《外聘教师任课情况统计表》(附件2)、《平均周学时不足10学时专任教师情况统计表》(附件3)。
(二)各系部在资料收集和巡课中规范如实记录,填写附件4:资料收集清单、附件5巡课记录表。各类检查资料妥善保存,以备归档查验。
请各系部于2025年9月18日前,将部门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及附件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61849707@qq.com
联系人:马丽波(联系电话:18837155372)
教务处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