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水利德育教育优秀成果遴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30日发布人: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思政课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教育、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探索建设水利院校育人新品牌、新模式、新载体,努力培养让党放心、爱国奉献、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结合中国水利教育协会《关于开展第四届水利院校优秀德育教育成果遴选活动的通知》,现面向全校征集优秀德育教学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届德育教育优秀成果遴选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总结具有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可持续意义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成果内容注重实践、实干、实绩具有鲜明的特色性,稳定的持续性、良好的实效性、较强的示范性。具体范围可查看中国水利教育协会《关于开展第四届水利院校优秀德育教育成果遴选活动的通知》。

二、案例格式要求

材料应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等内容,总字数不超过5000字。要求如下:

(一)标题

由主标题和副标题组成。主标题要反映整个成果的中心思想,不超过15字。副标题一般由单位、主要做法、案例关键词组成。

(二)摘要

高度概括成果发生的背景、主要做法及成效等,字数在300字以内。

(三)关键词

与主题及核心内容相关的词语,一般为3—5个。

(四)正文

正文要清晰客观完整描述成果背景思路、主要做法、特色创新、工作成效、推广价值、经验与启示等。主要结构应包括背景情况、主要做法、成效与启示等三个部分。

(五)补充资料

与成果相关的图片、相关证书及文字说明等。

三、案例提交要求

我校限报2项,类型不限。

四、申报和评选程序

(一)校内预审(2025年06月09日之前)

申报人将《水利院校德育教育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扫描件,及案例成果(撰写要求见附件2)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邮箱(jwc@hwec.edu.cn),教务处组织初审。

材料压缩包统一按“申报人+德育教育优秀成果申报材料”格式。

(二)推荐申报(2025年06月17日-2025年06月23日)

通过初审的作品进行校内公示,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最终由教务处统一报送。


教务处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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