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9日发布人: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校属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专业群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办学运行机制,有效搭建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平台,充分发挥专业群建设委员会在专业建设中的指导作用,提升专业建设质量和水平,根据院系专业群构建情况,学校决定组建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设置要求

根据各院系专业群建设特点,现阶段拟成立10个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分别为: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群、环境工程技术专业群、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群、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群、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专业群、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群、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群、现代物流管理专业群、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群、园林工程技术专业群。

二、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要求

专业群建设委员会由行业企业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和学生(毕业生)代表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3名、秘书1名、委员若干名。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治学严谨、热心和关注高等职业教育事业,愿意参与指导学校专业群建设的校内外专家。原则上专业群建设委员会委员从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中推荐产生(其中行业企业专家比例不少于50%)。

三、相关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委员会委员的遴选与聘任工作。

2.各院系于2023125日前,将本部门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报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Jwc_1022@126.com,联系人:尹冬丽 联系方式:65821022

教务处   

201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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