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拟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9日发布人:付明林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往年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优化和调整我校专业结构,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2023年新增专业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专业设置应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及《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十四五”(2021-2025)人才培养与专业建设规划》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2.新增专业应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3.新增专业应从学校长远发展出发,与现有专业群有明显的相互支持关系,有相同或相近的就业岗位群,并能形成稳定培养规模。

4.具备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运行所必须的教师团队和一定的办学基础条件,能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二、材料报送

申报部门请于2022930将《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增专业申请表主要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申请表》双面打印编制成册,主要支撑材料请编制目录、控制在50页以内,单独成册,电子材料请按部门名称+新增专业申报材料命名。

联系人:尹冬丽

联系电话:65821022

邮箱:Jwc_1022@126.com

附件1: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附件2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增专业申请表

附件3:拟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教务处  

2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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