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经办公会研究决定,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暂定于2017年1月2日至1月6日(即第19周周一至周五)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以期末考试安排表为准,考试考查课程安排表将随本通知发至各系部,请任课教师认真做好教学安排。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前工作通知如下: 1.各系(部)组织本部门内所有课程的试卷命题工作,试卷由任课老师命题(同头课由任课老师共同命题),或从题库抽(组)题,考教分开的课程除外。 2.命题老师应在课程教学标准和授课内容的范围内,按学校《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的要求,着重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测试,出A、B 两套试卷(附评分标准),且两套试卷难易程度相当,教务处选定其一作为考试或考查卷。对已形成改革考核方案的课程,将考核方案报系部批准后,于第15周报教务处备案。 3.试卷由命题老师或教研室组卷人员统一用B5打印。试题不得超出试卷纸上框定的范围,并留足做题空白。凡试题中涉及到的图形、空格线一律用工具尺按标准画上。每份试卷都要填写“ ××学年、第×学期、××级、××专业、××课程;本试题共×页、第×页”,五年一贯制及3+2试卷须分别注明五年制及3+2,各层次学生试卷卷头均为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试卷大标题采用小四号黑体字,小标题及试卷内容统一采用五号宋体字,每题写清满分分值,题号为:一、1.2.3.……二、1.2.3.……,依次类推。试卷格式从http://www.zzslxx.com/web/jwc/6资源下载处下载。 4.开卷考试的课程需在试卷首页注明“开卷”字样。 5.试卷命题后,经教研室、系部逐级审核签字后,由各系部教学秘书于第15周周二前将填写好的《试卷交接单》和A/B卷及A/B卷评分标准一同交至教务处(考查课15周周二交试卷、考试课16周周五交试卷),教务处不接收任课老师直接上交的试卷。 6.考查课的考试应根据相应专业教学日历,由各系(部)自行组织安排。全部考查课程于第18周周末前考试结束。 7.考查课程和上机考试的所有课程,特别是上机考试课程,务必请各系(部)妥善保管学生的考卷,以备查询。 8.考试课程(上机考试和提前考试的课程除外)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9.除教务处集中组织考核之外的其他所有课程考核的考试安排和监考人员名单、监考场次、考场记录等,务必于第18周报至教务处。 10.各系部教学秘书请将课程考核情况统计表(见附表)填写完整后,于第15周前报至教务处。 11.凡上机考试或不需要教务处组织安排的考试课程,需提前向教务处说明,期末统考时教务处不再统一安排。 12.若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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