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9日发布人:付明林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教学部门:

为确保新学期的教学工作规范、有效地运行,按照教学工作安排,学校于202138日至319日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请各系部(校区)在两周内对本系部(校区)的教学准备、教学运行、教学资源保障情况进行自查,并做出期初教学检查总结。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初教学检查的组织

1.各系部(校区)领导负责拟定本部门的检查计划并抓好落实。

2.对本部门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解决,需要相关部门协调的问题,及时提出方案,共同处理。

二、检查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上学期教学材料(课程授课计划、记分册、教研记录总结、教师学期教学工作总结、试卷、实践教学资料、听课记录等资料)的整理和归档情况;本学期教学任务的安排情况,实习安排情况,外聘教师任课情况,教师的备课情况和授课计划的编制及课程考核形式的确定情况,教材等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多媒体课件、教学软件等的准备情况,教学实施中课表执行情况、教师劳动纪律情况、学生课堂纪律情况及教学工作整体运行等情况。

三、检查形式

期初教学检查采取系部(校区)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以系部(校区)自查为主。由各系部(校区)教学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做好教学准备及检查工作,并做好总结。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与相应管理部门联系,以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如有教学事故发生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将调查结果报教务处。

各系部(校区)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如实填写《学生报到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期初教学检查汇总表》(见附件2)、《实习情况安排表》(见附件3)、《外聘教师任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平均周学时不足10学时专任教师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期初检查结束后,各系部(校区)根据检查情况写出检查总结,并于321日前将检查总结及附件电子稿通过OA发给教务处臧志强老师。教务处将于326日通报期初教学检查情况。

教务处

20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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