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承担任务、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7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部、处室:
    为了科学制订我院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方案》,促使我院积极参与新一轮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工作,提高我院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及《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工作布置及推进会议精神,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我院各部门承担《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任务、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知如下: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拟承担任务和项目的申报工作,认真组织本部门学习《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总体实施方案(见附件1)等文件,认真研究《〈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河南省承担任务、项目清单》(见附件2),进行全面动员和层层发动,组建工作团队;
2.各有关部门要在河南省承担的47个任务和16个项目中结合我院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第一个五年事业发展规划(含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及本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决定本部门拟承担的具体任务和项目,填写《〈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2015-2018年)〉任务、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于524下午下班前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指定邮箱。要求每个相关部门都要进行申报,承担相应工作。各相关部门应承担任务和项目数量见下表:
各部门应承担的任务和项目数量一览表
序号
部门名称
至少承担任务、项目数量
1
人事处
3
2
教务处
3
3
招就办
1
4
质监办
2
5
教研处
2
6
成教处
1
7
现教中心
1
8
学生处
2
9
团委
2
10
保卫处
1
11
水利工程系
3
12
土木工程系
3
13
机电与信息工程系
3
14
经济管理系
2
15
环境工程系
2
16
基础部
1
说明
各系申报的任务或项目时可以重复,其他部门申报的任务或项目除内容有交叉外一般不允许重复。
3.学院将在各部门申报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筛选出学院拟承担的任务和项目后,再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朱海军;邮箱:sxjwk@126.com
附件:
2.《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河南省承担得任务、项目清单
3.《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申报汇总表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201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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